投保须知

【基本信息】
本产品为国华华瑞国民医疗保险A款,报备文件编号为国华寿发[2019]139号,由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由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代理销售,国华人寿在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设有分公司。本产品在国华人寿设有分公司的区域销售,如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所在的地区未在上述范围内,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

【产品介绍】
1.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55周岁,最高可续保至81周岁;
2.投保方式:若被保险人为成年人,则投、被保险人关系可以为本人、父母、子女、配偶,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投保人必须为被保险人父母;
3.保险期间:1年,保证续保6年;
4.购买限额:每位被保险人仅限购买1份本产品;
5.等待期:30天,续保或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6.保证续保:
本产品每6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您享有如下保证续保权:
(1)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该保证续保期初约定的费率表依被保险人年龄变化、有无基本医疗保险等交纳相应的保险费,该保险费不因本保险的整体费率调整而改变;
(2)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保险公司不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投保人的续保申请;
(3)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投保人的保证续保权不因该保险的统一停售而终止。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保险公司不再接受续保:
(1)您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向保险公司提出停止续保申请;
(2)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最高续保年龄81周岁;
(3)您于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未按照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有无基本医疗保险等所对应的保险费率和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交纳方式交纳相应的续保保险费;
(4)如您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终止您的保证续保权。
7.交费方式:可选择一次性交费或每月交费。若选择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的,本合同1年保险期届满时,若保险公司同意续保,则自满期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若选择每月交费,在交纳首月保险费后,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前(即保险合同生效日在每月对应的同一日;如无对应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支付日)交纳其余各月对应月份的保险费。若未按约定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3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8.请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有基本医疗保险,以有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赔付比例为60%,其他赔付比例情况详见条款;
9.本产品保证续保期间内前2个保险期间的年度免赔额为8000元,自第3个保险期间起本合同的年度免赔额为上一个保险期间的年度免赔额扣减1000元健康优惠后的余额,若被保险人在该保证续保期间内接受住院治疗,则自被保险人首次接受住院治疗后的下个保险期间起,健康优惠降为零。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自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保险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不再扣除免赔额;
10.被保险人的职业必须是以下种类中的一种:内勤人员、外勤人员、私营企业主(不亲自作业)、村委会居委会人员、学生、家政服务人员、自由职业内勤、警务行政及内勤人员、离退休人员(无兼职);
11.本产品犹豫期为15天,犹豫期后退保会造成损失,请谨慎操作;
12.免责条款: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所患既往症及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引起的相关费用;
(2)被保险人患未告知的先天性疾病;
(3)疗养、视力矫正手术、各种健康体检项目及预防性医疗项目、牙科保健及牙科治疗、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4)如下项目的治疗:皮肤色素沉着、痤疮治疗、红斑痤疮治疗;雀斑、老年斑、痣的治疗和去除;对浅表静脉曲张、蜘蛛脉、除瘢痕疙瘩型外的其它瘢痕、纹身去除、皮肤变色的治疗或手术;激光美容、除皱、除眼袋、开双眼皮、治疗斑秃、白发、秃发、脱发、植毛、脱毛、隆鼻、隆胸;
(5)各种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手术和检查治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平足及各种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费用;
(6)各种健美治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营养、减肥、增胖、增高费用;
(7)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8)包皮环切术、包皮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治疗;
(9)除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之外的其他人工器官材料费、安装和置换等费用、各种康复治疗器械、假体、义肢、自用的按摩保健和治疗用品、所有非处方医疗器械;
(10)耐用医疗设备(指各种康复设备、矫形支具以及其他耐用医疗设备)的购买或租赁费用;
(11)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但因本合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或“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导致的不在此限);
(12)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
(13)未经医生处方自行购买的药品或非医院药房购买的药品、滋补类中草药及其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医生开具的超过30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14)各种医疗咨询和健康预测:如健康咨询、睡眠咨询、性咨询、心理咨询(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以外的一般心理问题,如职场问题、家庭问题、婚恋问题、个人发展、情绪管理等)等费用;
(15)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16)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17)被保险人殴斗、酗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18)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导致的伤害引起的治疗;
(19)由于职业病、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
(20)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的机动车导致交通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
(2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化学污染;恐怖袭击、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22)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23)被保险人接受实验性治疗,即未经科学或医学认可的医疗;
(24)未被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
(25)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费用。

【服务流程】
1.本合同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您可以通过国华官网自助服务中心查询保单。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客服热线:95549。
2.如需退保,请您登录国华人寿官网自助服务中心办理;犹豫期后退保会造成一定损失,请谨慎操作。
3.相关保险金的支付方式:理赔款将会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打入您提供的指定银行卡账户,退保金保险公司将直接退回您交费的账户。

【理赔流程】
1.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国华人寿,并进行理赔申请。为了更便捷快速的为您服务,建议您可以先通过国华人寿客服热线95549或国华官网“服务直通车-理赔报案”栏目进行报案,国华人寿将有专业的服务人员向您了解保险事故的情况,并介绍理赔所需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2.理赔申请材料标准格式的电子版,您可以通过国华官网“服务直通车-单证下载”栏目下载,也可以通过国华各分支机构获取纸质版本。理赔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请通过快递、发送电子邮件(95549@guohualife.com)或亲临国华各地分公司柜面的方式交给国华人寿。国华人寿收到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情形复杂为30日内)作出核定;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将在达成给付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理赔过程详情及特殊情况处理,请您查阅保险条款的有关内容。

【重要告知】
如实告知义务:国华人寿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国华人寿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国华人寿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国华人寿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国华人寿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国华人寿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国华人寿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国华人寿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其他信息】
1. 国华人寿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国华人寿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2. 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95549。
3. 本人声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仅为中国税收居民(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其他税收居民身份类型,可致电9554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