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须知
1、投保地区
本产品由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代理销售。国华人寿在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设有分公司,非以上地区的客户,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
2、保单形式
本合同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您可以通过国华人寿官网自助服务中心查询或下载电子保单。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客服热线:95549,我们将为您免费邮寄。
3、如实告知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理赔流程
1.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国华人寿,并进行理赔申请。为了更便捷快速的为您服务,建议您可以先通过国华人寿客服热线95549或国华官网“服务直通车-理赔报案”栏目进行报案,国华人寿将有专业的服务人员向您了解保险事故的情况,并介绍理赔所需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2.理赔申请材料标准格式的电子版,您可以通过国华官网“服务直通车-单证下载”栏目下载,也可以通过国华各分支机构获取纸质版本。理赔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请通过快递、发送电子邮件(95549@guohualife.com)或亲临国华各地分公司柜面的方式交给国华人寿。国华人寿收到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情形复杂为30日内)作出核定;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将在达成给付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理赔过程详情及特殊情况处理,请您查阅保险条款的有关内容。 
5、退保
客户可通过国华人寿官网“我的保单”或关注【华瑞保险】微信公众号申请退保;犹豫期后退保会造成一定损失,国华人寿只退还保单价值。退保金国华人寿将直接退回您交费的支付账户。
6、保险金的支付方式
理赔款将会在国华人寿审核通过后打入您提供的指定银行卡账户。
7、授权
您授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第三方以及同意第三方机构查询、核实、搜集、处理、共享、使用(含合法业务应用)您的相关个人信息。
8、投诉渠道
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如发现本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95549。

二、产品说明
1、本产品适用条款为《国华华宝意外伤害保险C款》,报备文件编号为国华寿发[2016]233号。
2、本产品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18-65周岁;
3、本产品投被保险人需为:本人;
4、被保险人的职业须是以下种类中的一种:内勤人员、外勤人员、私营企业主(不亲自作业)、村委会居委会人员、学生、家政服务人员、自由职业内勤、警务行政及内勤人员、学龄前儿童、离退休人员(无兼职);
5、本产品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酗酒、殴斗、服用、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食物中毒,药物过敏;
(11)被保险人分娩、流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2)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3)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
(14)被保险人猝死;
(15)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客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及客运民航班机的规定。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15)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投保声明
1、本人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投保须知及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2、投保时,本合同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3、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你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你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他信息
1、国华人寿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国华人寿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2、本人声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仅为中国税收居民(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其他税收居民身份类型,可致电95549咨询)。